关于开展2019年度郴州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
郴教科通〔2019〕3号
关于开展2019年度郴州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
各县市区教研室(所)、市直(属)学校(幼儿园):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,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,提升教师的专业研究能力,为广大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搭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交流平台,并推荐部分学科论文参加省级评选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经研究,我院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1.参评领域。学前教育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特殊教育、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论文均可参评。凡已在市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、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,不在参评之列。
2.论文内容。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论文、调查报告、经验总结、教育叙事、实验报告等均可参评。
3.论文类别。小学语文、小学数学、小学英语、小学思品、小学科学、小学综合;初中语文、初中数学、初中英语;高中语文、高中数学、高中英语;中学政治、中学历史、中学地理、中学物理、中学化学、中学生物、中学综合;中小学信息技术、中小学音乐、中小学美术、中小学体育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;职业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;共计27个类别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以“立德树人”或“学科核心素养”为主题,观点明确、思路清晰,对教育课程改革、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。
2.每位作者每一学科类别限报一篇论文。如果属于多人合作,署名不超过3人。参评论文格式要求附后(见附件1),不符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。
3.参评论文须保证原创性、真实性,文责自负,不得抄袭、下载他人文章。所有参评论文都应通过论文管理检测系统,一旦发现抄袭现象,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通报至作者所在单位。
三、报送数量
各县市区教研室(所)每个类别论文推荐数不得超过3篇,市直(属)学校(幼儿园)每个学校每个类别论文推荐数为1篇。
四、论文征集及报送
1.论文征集。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(所)、市直(属)学校(幼儿园)应认真组织学校上报优秀论文参评。
2.材料报送。材料以县(市、区)教研室(所)、各市直(属)学校(幼儿园)为单位报送,报送的材料包括论文目录(见附件3)、论文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。论文目录一律用Excel电子表格的格式录入。电子稿分学科类别统一发送到邮箱374049990@qq.com。纸质稿分学科装订后,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寄送到市教科院办公室505室;联系人:袁红梅;电话:2110046,13574559669。纸质稿、电子稿要标好序号,必须与论文目录序号一致。
3.截止日期:2019年4月10日。
五、论文评审与奖励
1.我院成立论文评审委员会,下设学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。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计分方法及要求进行。
2.优秀论文设一、二等奖奖项,获一、二等奖论文占参评论文的比例均不超过40%。
六、其他
本次论文评选不收任何费用。各县市区、市直(属)学校(幼儿园)要认真组织好这次论文评比活动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并做好论文的初评工作。
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2019年1月22日
附件:1.2019年郴州市教育教学参评论文格式要求
2.2019年郴州市教育教学参评论文封面页
3.2019年郴州市教育教学参评论文目录(Excel形式)
4.2019年郴州市教育教学参评论文电子稿及纸质稿上交要求
/UploadFiles/event/2019/1/201901221505078947.pdf(关于开展2019年度郴州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,含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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